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8 17:17:51
山东能源新矿集团伊犁能源库车县永新矿业为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处罚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职权,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促进全矿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新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成立行政处罚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下发了《永新矿业行政处罚复议实施办法》。 该办法的工作原则是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当事人双方在适用规章制度上一律平等;当事人自愿申请,依据事实,依法依规提出复议;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和保障监督处罚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有错必纠。 该办法的受理范围包括职工群众和单位对处罚部门因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质量标准化、卫生管理、物业管理、治安管理等处罚决定不服的;对一般三违、严重三违、超限违章、停止作业、隐患追究、联责罚款等安全处罚不服的都可以向矿行政处罚复议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进行复议。 通过该办法的实施,永新矿业呈现出风清气正的局面,有力保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了处罚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促进该矿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赵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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