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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价并轨政策对煤电双方现有的利益格局冲击有限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2-08 20:43:25 

    媒体报道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已获批准。“电煤价格并轨方案获批”传闻的主要内容:“电煤价格并轨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最快将於本周五下发到相关单位。电煤价格并轨将取消煤炭重点合同,改为中长期合同。但电力企业希望电价实时联动的意愿落空,方案只表示将继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在电煤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依法采取临时措施”。媒体报导同时还提到:山西重点煤企的合同并轨做法为,以2012年重点合同量和市场交易量为基础量与各用煤企业签订2013年合同。煤价比原重点合同价适当提高,各煤企价格拟提高幅度不等,最高位每吨提价35元。

  煤电联动实际应该成为前提。我们的观点是:如果煤电联动政策不能得到正确实施,电煤价格并轨将只是一项“跛脚”政策,当市场形势重回供应紧张格局时,电煤价格将再度受到政策干预。

  煤价下跌是政策出台的重要背景。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是整体需求增速放缓,另一方面是国际市场价格跌幅较大以及今年水电出力大幅增加,从而导致国内动力煤现货市场价格在六七月份出现快速下跌。现实情况是,部分地区、部分企业的煤炭现货价格甚至已略低於合同煤价格。在此时间节点,政府推行电煤价格并轨方案,我们认为其实质是:政府不再包揽在年底形成下一年度的合同煤价格,而是煤炭企业与用煤企业之间自主形成价格,价格称谓由现行的“合同煤价格-现货煤价格”改为“长协价格-现货价格”;而取消煤炭重点合同改为中长期合同,则将使煤炭企业的自主权有所提高。

  点对点谈判实际对原合同煤卖方更有利。就以发电企业为主的买方而言,在电价仍在高位稳定不动的情况下,其正处於获得超额利润的时期,但仍存在要求压低合同煤供应价格的动机,其理由是:现货价甚至已跌破了合同煤价,下浮合同煤价理所当然。而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代表的合同煤卖方的立场则不同,最近三年,在政府的干预下,合同煤的价格涨幅实际很小,2010年是8-10%的涨幅,2011年是零涨幅,2012年只获准提价5%,而这三年,煤炭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则刚性上涨超过20%,本来合同煤的利润空间就不高,受到成本上升的影响,再想在价格谈判过程中进一步压低合同煤价格的可能性在降低,除非买方想要中止与卖方长期形成的战略关系,因而,在政府放手让煤炭企业和用煤企业自主谈判来确定下一年度的长协价格和煤炭供应数量的情况下,长协价格确实存在上调的可能性,但幅度各个不同。如果个别企业最终选择不上调,那麽其下调幅度将会控制在较小水平。

来源:秦皇岛煤炭网 投稿QQ:969329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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