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6月6日电 煤炭行业需求不旺,企业经营困难,这一状况已经引起国务院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在北京组织召开座谈会,分析研判相关行业一季度运行情况和未来走势,提出14条措施,并逐一落实到相关部门。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措施主要包括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规范进口煤市场两项工作,以缓解目前煤炭行业的困境。
座谈会分析认为,煤炭企业负担重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建议进一步加大清理涉煤不合理收费力度,并根据资源赋存条件出台差别化的煤炭税费政策,研究扩大增值税的抵扣范围,积极解决煤炭企业遗留问题等。这项工作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办理。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所统计,涉煤税费包括资源环境类25种、经济建设类4种、行业管理类6种、市场行为类6种、企业发展类2种、社会功能类10种、交通运输类35种。国内煤炭企业税负一直比较重。
根据国务院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今年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认为,政府在减轻煤炭企业税费负担方面,要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条件。煤企的煤炭赋存条件千差万别,但煤炭产品面对同一市场、同一用户。煤炭生产的客观条件不一样,政府执行的是同一政策,对有的煤矿来讲肯定是不公平的。因此,实行差别化的税费政策很有必要。
在煤炭进口上,座谈会分析认为,我国进口煤市场准入门槛比较低,高灰、高硫、低热值煤大量流入,加剧了国内环境污染。建议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能源局对此进行研究,规范进口煤市场秩序,提高煤炭进口企业的准入门槛,限制劣质煤进口。
目前国家能源局已经就限制进口煤征求意见,除煤炭企业赞同之外,也有不少反对声音。煤炭贸易商、电力企业表示,限制进口煤不利于本国资源和环境保护,国家应在环境监管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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