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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次强调禁止进口高灰高硫煤,曾遭业内反对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发布时间:2014-05-19 09:50:23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5月16日讯,国家发改委周五下发《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强调抓紧制定并发布《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和异地利用,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

  通知提到,加强煤炭质量管理,稳步推进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升级示范,加快先进发电技术装备攻关及产业化应用,促进煤炭资源高效清洁转化。

  采取措施包括,完善煤炭产品质量和利用技术装备标准,制定煤炭质量管理办法,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和异地利用,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限制高硫石油焦的进口,提高炼焦精煤、高炉喷吹用煤产品质量和利用效率。

  目标是到2017年,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煤制气产量达到320亿立方米、煤制油产量达到1000万吨,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综合能效达到50%左右。

  抓紧制定并发布《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考核办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等配套政策。

  大智慧通讯社(微信号 DZH_news)了解到,对于上述通知,很多煤炭行业专家表示不应该限制进口煤。

  著名煤炭贸易专家黄腾多次表示,不应该限制进口煤。

  不过随着国家发改委多次推进,此前一直反对的电力公司近期也开始出现支持的声音。

  华能集团燃料有限公司张耘4月曾表示,《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次意见征求,出于节能环保的考量,华能表示支持。

  一位资深煤炭行业分析师曾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近一段时间,发改委、能源局多次提到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的出台,表示对这个办法的重视。

  “如果该办法能够最终出台实施,对国内煤炭市场会有很大影响,会影响8000万吨左右的进口煤,还会影响到产地低卡煤运输到沿海地区。”他同时强调。

  2013年5月上旬,国家能源局煤炭司曾在北京就《商品煤质量管理办法》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座谈,最终因相关办法条件过于苛刻,遭到部分煤企和电厂的反对而“流产”。

  2013年12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下发《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针对劣质煤尤其是劣质进口煤进行严格控制。

  2014年2月底,国家能源局曾发布消息,将出台《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强化煤炭质量管理,印发《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大智慧新闻通讯社)能源网 http://www.aeenets.com/ 【投稿QQ:6310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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