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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煤挖金湾煤业发生钢丝绳断裂事故 为何死亡4人却只上报2人?

来源:中国煤炭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07-29 08:56:36 

    2015年4月4日23时许,山西同煤集团挖金湾煤业公司主斜井下料期间,钢丝绳断裂发生跑车事故,4人死亡,一人重伤,两人轻伤,受伤人员曾在同煤集团二医院进行过救治。

山西煤监局、省煤炭厅通报的事故记录中显示,2015年4月4日13时50分,同煤集团挖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02辅助运输巷发生一起跑车事故,造成2人死亡。

为什么死亡4人,只上报2人?

据知情人透露,4月4日晚23时许,晚班工人在乘坐罐笼下井作业时,发生钢丝绳断裂致使罐笼坠落井底。事故发生后,该矿领导为逃避上级处罚只上报2人死亡。

遇难矿工名单如下:

王月平,该矿皮带队副队长、韩云(勇),该矿皮带队工人、吴世发,该矿工人(家住棚户区A区5栋2单元4层)、李泽周,(原姓刘,38岁,家住新六区)。

事故重伤矿工:王振杰,曾同煤集团一医院救治;事故轻伤矿工:小名“三登”,现住棚户区C区57号楼,还有一姓李的矿工;两人都在同煤集团二院进行医治。

事故发生后,该矿将遇难矿工转移到怀仁县……

挖金湾煤业公司前身为挖金湾矿,位于大同市西南43公里处,井田总面积为38.401平方公里。现开采侏罗系煤系,生产的煤炭产品具有低硫、低灰、高发热量等特点,是良好的优质动力煤。2004年6月,挖金湾矿进行改制,更名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规定,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给予处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单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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