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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5日6时40分,山西高平店上煤业发生一起事故,一人死亡

来源:佚名    发布时间:2015-10-12 09:17:02 

本网讯 9月25日15时10分许,店上煤业3202工作面切眼发生一起一人死亡事故。集团公司调度室17:30接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安监局、调度室、纪委、工会等部门深入现场,开展原因调查和善后处理协助工作。事故情况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店上煤业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于2011年4月15日开工建设,2015年6月26日正式转为生产矿井。

该矿证照齐全有效,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11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4月1日;营业执照营业期限至2018年12月24日。

矿井位于高平市东城办事处店上村村北,矿井井田面积2.1511km2,瓦斯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批准开采3#--15#煤层,现采3#煤层。矿井采用立井开拓,共有主立井、副立井、回风立井3个井筒,目前在3#煤层布置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一综掘一普掘)。事故发生在3202回采工作面切眼。

(二)事故经过及伤亡者情况

1.事故经过

2015年9月25日6时40分,店上煤业掘进队8点班上班人员在值班室由带班长赵建国主持召开班前会,参加会议人员8人,会议布置了当班工作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当班一项主要任务是安装3202回采工作面切眼放顶煤支架后溜(630型)的底链。当工作进行到15时10分时,在机头(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侧)开回柱绞车的司机马建国发现煤溜底链被卡拉不动,随后停了绞车。带班长赵建国随后进入工作面查看原因,当走到距机尾约20m煤帮处时,固定在距离机尾6m溜槽处牵引钢丝绳的导向滑轮挂钩突然断裂,滑轮飞出后将站在距机尾20m处溜槽上的赵建国打倒致伤。随后现场人员立即对赵建国实施急救,并组织升井,送往高平市人民医院抢救。后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17时死亡。

2.死者基本情况

赵建国,男,1976年4月出生,现年39岁,中专文化程度,山西省高平市野川镇人。

2004年—2009年,先后在高平市北杨煤业、晋煤集团长平公司从业;2011年6月在店上煤业参加工作,2012年6月任该矿掘进班组长。2013年1月参加高平市煤炭工业局组织的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合格;2015年6月参加店上煤业组织的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三)事故类型:机械伤害

(四)事故性质:责任事故

(五)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直接原因:回采工作面安装后溜,用钢丝绳拉底链被卡时,因瞬间受力过大,致导向滑轮挂钩断裂脱落,飞弹起伤人。

间接原因:

1.工作面用钢丝绳拉煤溜底链被卡后,死者赵建国在没有安排绞车司机松绳的情况下进入工作面查找原因,被断裂脱落的导向滑轮挂钩打伤,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2.带班、跟班领导安全意识淡薄,规范化操作意识不高,对生产现场的指挥管控不力。

3.矿井技术管理不到位,《作业规程》编审不认真,操作性不强,组织贯彻学习不到位,现场执行不认真。

4.劳动组织管理不严密,多工种交叉作业,分工不明确,缺乏统一指挥。

5.跟班安全员提前离岗,发生事故时不在现场,现场安全监督不到位。

6.现场质量标准化不达标,设备的固定、维护、使用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要求。

7.现场作业人员素质低,对作业现场危险源辨识不清,自保互保意识差,现场操作行为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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