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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达成1100万吨煤炭兰炭销售合同协议

来源:榆林日报    发布时间:2015-10-28 09:13:17 

    本报记者李狮山东淄博报道  10月26日,市政府在山东淄博市举行山东淄博·陕西榆林能源战略合作洽谈会,推介“榆林煤”“榆林兰炭”产品。市长尉俊东,淄博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庄鸣分别致辞。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李忙全讲话。会议期间,两市多家企业签订1000万吨煤炭和100万吨兰炭销售合同或协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春临主持。

  会前,淄博市出台《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原煤散烧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的通知》,并在会上宣读。《通知》要求,2015年在淄博中心城区及周边重点区域先行试点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兰炭替代散煤。2016年,淄博全市范围禁止原煤散烧,全面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目前,淄博市每年民用散烧煤用量约200万吨。

  会上,济南铁路局与西安铁路局签订合作协议,淄博市煤炭局与榆林市能源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两市部分企业家作交流发言,多家企业现场签订销售合同或协议。我市榆阳、神木、府谷、横山等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淄博市130多户煤炭运销、使用企业负责人和我市80多户煤炭和兰炭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大会。

  尉俊东致辞时全面介绍榆林市情,重点推介了榆林煤炭、兰炭产品。他说,淄博是山东省重要的陶瓷、建材、化工、机电、物流中心。榆林是加速崛起的能源新都和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能源支撑区。两地产业关联度高,经济交往密切。榆林要深入学习研究淄博市委、市政府的谋发展先进经验,推动榆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榆林的企业家要认真学习淄博企业家的开放精神、市场意识和创新思维,推动企业转型发展、做大做强。

  尉俊东指出,当前,淄博正在大力推进经济战略转型,“榆林煤”“榆林兰炭”的优异品质,能够助力淄博陶瓷、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更能为淄博的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工作作出积极贡献。我们将加强与淄博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严把质量关,确保最好的煤炭产品进入淄博市场。希望榆林、淄博两市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开展更加全面、深入、务实的互利合作,积极搭建两地企业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合作共赢的发展平台,促进两地在能源化工、高新技术、机械制造、文化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前,我市还现场展示兰炭掺烧效果,获得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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