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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通讯内参版第11期

来源:亚欧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4-12-03 16:48:19 

湖南新能源汽车推广不理想:副省长黄兰香主持专题会议破解难点
11月18日,副省长黄兰香主持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题会议,召集长株潭3市政府、省直相关部门和省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为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求解、出招。
    根据湖南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长株潭3市应推广应用6100辆新能源汽车。除了任务数,湖南省出台的政策,还对购买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条件者,给予相应财政补贴,最高补贴总额为“不超过车辆销售总额的60%”。但截至今年10月底,3市共计推广新能源汽车596辆,尚不到目标任务的10%,新能源汽车推广不理想。
    省经信委副主任黄宝林坦言,要完成国家和省里下达的新能源汽车目标任务“压力很大”。据他介绍,目前全国各个省市完成任务情况不平衡,大部分省市推广应用缓慢、滞后。完成任务比较好的是浙江省,该省2013年至2015年的目标任务是10100辆,目前已完成5千多辆,超过了目标总任务的一半。
    与会各方分析认为,基础配套设施和社会消费理念、习惯,是制约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关键。首先是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慢,配套跟不上。根据发展规划,长株潭3市在3年内应建成公交车充电站16个、充电桩3600个,目前实际完成任务数为公交充电站3个(全部在长沙市)、充电桩208个。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其次是省内消费者对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习惯、消费信心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没有拉动。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尤其是车辆续航里程、使用维修等方面存在较多顾虑,消费者购买欲望不强。从目前推广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看,城市公交车是“主力军”,私人购买新能源轿车者极少。
  从市场因素考虑,省内销售不及省外。我省新能源汽车重点企业为南车时代、长沙比亚迪、中联重科、众泰汽车4家,只有南车时代的电动大巴,在省内占据较大份额。近两年来,比亚迪在省外销售了1950辆、众泰汽车省外销售648辆,而省内均没有销售;中联重科今年才推出新能源汽车,但只在省外销售了10辆,省内同样没有销售。
  另外,省市配套政策出台较晚也影响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度。目标任务是2013年至2015年,但国家、省、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等,都是2014年才正式出台。
   会议认为,新能源汽车,在节能减排、生态环保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值得大力推广。但面临的现实困难,更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破解。
  专题会议上,相关方面纷纷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献计出策。首先是加快充电桩、充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建议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尤其是居民小区、办公楼、商场、酒店、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地,充电桩比例不应低于实有车位的20%。政府机关带头在办公区域规划、建设充电桩。
  为鼓励新能源汽车应用,建议国家机关以及公共机构采购公务用车时,给以适当配比。城市公交车、出租车领域,应适当增加新能源汽车投放量。适当加大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助额度,尽快形成新能源汽车消费理念和氛围。同时,在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新能源汽车购置税费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与会企业建议,为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可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对获得国家新能源汽车整车、新能源汽车专用车资格的企业适当给予资金补助;对承担国家、国际标准制定的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充电设备企业给予奖励。
省发改委对中水顾风电场和凯迪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作出批复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省发改委近日对中水顾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桂阳来溪风电场(桥市风电场二期工程)、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生物质发电项目和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相关问题作出批复:
  1、核定中水顾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49.5MW)和桂阳来溪风电场(桥市风电场二期工程)(30MW)上网电价自正式并网发电之日起按每千瓦时0.61元执行。其中,省电力公司2014年9月1日前按我省电网统调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即:每千瓦时0.4879元,2014年9月1日后按我省电网统调脱硫脱硝除尘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即:每千瓦时0.494元。其余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2、核定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30MW)和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30MW)上网电价自正式并网发电之日起按每千瓦时0.75元执行。其中,省电力公司2014年9月1日前按我省电网统调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即:每千瓦时0.4879元,2014年9月1日后按我省电网统调脱硫脱硝除尘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即:每千瓦时0.494元。其余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3、接网工程补贴。株洲龙亭龙凤风电场、双峰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接网工程补贴支付给工程投资方省电力公司;桂阳来溪风电场(桥市风电场二期工程)和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发电项目的接网工程补贴分别支付给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祁阳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接网工程补贴标准均按各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为每千瓦时0.01 元。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享受年限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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