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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煤田灭火局原局长落马记:有事相求先贪钱

来源:天山网    发布时间:2014-07-11 09:09:18 

当事人的贪婪令人记忆犹新外,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于光禄的分析更应该让所有人警醒——“领导一人说了算,个人意志完全凌驾于组织之上,无人监管就会出贪腐。”

  在这起贪污受贿案中,新疆煤田灭火工程局对于干部的教育管理、财务审计监督等方面,严重疏于监管。

  齐德香作为灭火局“一把手”,集决策权、控制权、执行权为一体,他将个人意志凌驾于组织之上,独断独行,权力运行严重失控,形成了下级不敢监督,同级无法监督,上级职能部门监督不力的状况;致使其在长达7年的贪污犯罪过程中,竟然始终未被发现。这就是整个单位的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缺乏应有效力。

  同时,领导兼任公司职务,为犯罪提供便利温床。齐德香不仅担任灭火局局长,还兼任其参股的下属公司的法人代表,伙同蔡忠勇、任新敏,采取私设账外账、巧立支出等手段,共同贪污公款。不难看出,国有事业单位领导同时兼任参股的下属公司职务,相应监管制度的欠缺为其提供了作案机会和条件。

  正是因为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到位,财务管理失去应有的审核、监督作用,导致齐德香等人,可以随意做假工资表,肆意侵吞国有资产,应该引起深思和警示。(记者 魏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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